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,制定济南市黄冈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。
一、济南市黄冈商会第二届理事、监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长,由本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,秘书长、执行秘书长、副秘书长采取聘任制。
二、本会理事、监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长、的人选,由本会筹委会研究提出候选名单,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,提交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。
三、选举方式为等额选举。
四、拟选举的理事候选人32人,由参加会议的全体会员代表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。选举结果须2/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、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五、拟选监事候选人3名,选举监事长1名,监事2名由参加会议的全体会员代表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。选举结果须2/3以上理事参加、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六、拟选举会长1名,副会长7名,由参加会议的全体会员代表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。选举结果须有2/3以上理事参加、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七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,由会员代表讨论决定。
八、本选举办法经 2025年 4 月 19 日济南市黄冈商会第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。